问题 | 刑事拘留是有案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有案底了吗 刑事拘留与有无案底并非同一概念。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然而其是否产生案底的关键在于法院最终作出何种裁决。唯有被告人经由法庭证实确属有罪者,方能在公安机关的档案中留下案底。因此,那些得以无罪释放或者案件最终未予定罪之人,自然无法拥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蹲监狱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服牢役。 实际上,它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下的强制手段,旨在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负责的诉讼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遭遇特定紧急情境时,根据法律规定对当时犯罪行为人或重要嫌疑人短期内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在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之前,任何人均不能被判定为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多久开拘留证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被依法拘留的人员,应该在拘留实施之后的24小时内签发拘留证。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这是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时,依法对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重要凭证。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遇到紧急情况,例如时间紧迫无法及时办理拘留手续但又必须立刻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在出示其工作证件后先行拘留,随后再立即补办拘留手续。总的来说,法律对拘留的程序和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刑事拘留与有无案底并非同一概念。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然而其是否产生案底的关键在于法院最终作出何种裁决。唯有被告人经由法庭证实确属有罪者,方能在公安机关的档案中留下案底。因此,那些得以无罪释放或者案件最终未予定罪之人,自然无法拥有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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