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帮信罪后能争取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构成帮信罪后能争取不起诉吗 涉嫌构成帮信罪后,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机会吗? 若欲争取帮信罪的不起诉处理结果,需要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针对案件当事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证据资料状况以及非法获取的收入数量等因素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方能为自身利益争取最佳辩护效果。关于帮信罪的不起诉情况,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退回补充调查之后,如仍旧认为所获证据尚不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满足起诉条件时,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次,当犯罪嫌疑人存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亦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再者,如果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发生或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也必须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且依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同样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构成帮信罪的要件 在依法判定帮信罪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该罪的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 其次,刑法理论上的故意心态也是其必要条件之一,也就是说犯罪者必须明确知道自身所做出的行动是在辅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 说到犯罪侵犯的客体,那就是我们社会所共同保护的健康、良好的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第三点需要关注的是其客观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等形式,协助他人实施某种信息网络犯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至于何谓“情节严重”,将在下文详述: 1.如果犯罪分子为超过三个犯罪对象提供了帮助的; 2.转账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的; 3.透过支付广告等途径,并提供了五万元或更高的资金支持的; 4.恶意获取的收益高达一万元及以上的; 5.如果犯罪分子在过去两年内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后再来继续从事这些行为的; 6.被帮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引发了严重后果的; 以及7.还有其他可以判定为情节严重的各种状况。 对于帮信罪类案件,一般的判决结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加罚款。 若犯罪行为涉及到相关单位,那么将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罚,同时也会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款。 另外,如果相同案件中还存在其他涉及犯罪性质的行为,则会按照对应处罚较重的条款进行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构成帮信罪的几大要素 帮信罪,即是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要满足该项罪行的所有构成要素,则通常需具备如下几点基本条件:首先,就主观层面而言,行为人必须明确认识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某种犯罪行为。在此意义上,"明知"将涵盖确实了解以及推定知晓两种情况。其次在客观层面,行为人为其犯罪同伴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一系列技术支持,抑或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最后,从行为后果角度来说,行为人所提供的援助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级别方可满足犯罪成立的要求。例如,为超过三名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达五万元人民币等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构成帮信罪,我们应全面综合各方因素,并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情事实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涉嫌构成帮信罪后,争取不起诉机会需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考虑犯罪性质、情节、证据和收入等因素。不起诉情况包括证据不足、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无犯罪事实或不应追究责任、情节轻微可免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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