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法院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法院判吗 刑事拘留并非法庭裁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而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案件侦查期间,对于涉嫌触犯刑法的相关人员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此举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或者销毁关键证据。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只有在审判环节,法院才有权力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判处刑罚,而拘留则属于审判之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犯罪吗 您需要知道,仅仅因为遭受了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存在犯罪行为。 仅在经由法院做出定罪裁决之后,某人才会真正被归类为罪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当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并且这些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特点时,便有权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此外,如果违法者和重大嫌疑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公安部门亦可对其实施先行拘留: (1)现行犯; (2)重大嫌疑人; (3)流窜作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规定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具体期限原则上应为三天;然而,在事例性质特殊且形势紧迫等特定状况下,公安机关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延长拘留期限,最多可延长四天。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上,也可以酌情予以最长延长期限达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应当在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若拘留期限届满时,事例仍未侦查终结,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留期限的延长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刑事拘留并非法庭裁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而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案件侦查期间,对于涉嫌触犯刑法的相关人员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此举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或者销毁关键证据。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只有在审判环节,法院才有权力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判处刑罚,而拘留则属于审判之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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