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被殴打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被殴打怎么处理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殴打的受害者,首要之举是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热线进行报案投诉。 此类事件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处理。 若受害人在遭受殴击后有意寻求伤势鉴定,也会得到警方的支持和协助。 倘若殴打的伤害程度仅达到了轻微伤级别,行凶者也许将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比如拘留或者罚款等。 然而,当伤害等级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级别时,行凶者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刑事犯罪,这无疑加大了其推卸责任的难度。 因此,对于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来说,应及时向负责实施该过程的机关进行汇报,以便其能对目前所面临的状况作出恰当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殴打,应立即报警,警方将展开调查。受害者可申请伤势鉴定,并得到警方协助。若伤害达轻伤及以上,施暴者或面临刑事指控。受害者应及时汇报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实施取保候审指令时,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未经执行部门许可,严禁擅自离开您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地区; 2、禁止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者与他人进行协同犯罪行为; 3、如果您的居所地址、工作岗位及通讯方法出现变更情况,请务必在每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负责执行的执法机构报告上述变更事宜等其他法律规定所涉及的各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期间能否会见律师 在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与律师会面交流的正当权益。作为公共辩护人的律师在与已被扣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会面前,通常需在羁押场所内进行。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制度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取律师协助的权利加以任何形式的限制。然而,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羁押场所的规章制度,严禁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以掩盖、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引诱证人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实施其他任何可能干扰司法机关正常诉讼程序的不当行为。 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殴打,应立即报警,警方将展开调查。受害者可申请伤势鉴定,并得到警方协助。若伤害达轻伤及以上,施暴者或面临刑事指控。受害者应及时汇报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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