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在拘留后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在拘留后吗 取保候审,原则上是在被拘留后才会启动,然而这种情况并不是铁律。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在开展侦查工作时,若他们认为有必要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或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能提出合适且合法的取保候审申请,这些机构有权做出相应决定来赋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权利。此项权利,实际上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地降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日常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指证据不全吗 关于取保候审啊,其实跟证据不足没有直接联系哦!只要你满足了特定的条件,那就完全能够去申请取保候审啦。 具体来说呢,这得看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那边如何说: 对于具备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给予取保候审的处理方式。 首先当然就是犯的罪行可能只是轻微到被判个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一些小刑种; 其次就是如果判的是有期徒刑以上这种重罪,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多的风险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的; 再来就是,如果身体状况差、无法独立生活,或者正忙着照顾孩子的孕妇,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带来太多的影响; 最后就是如果案子查了很久都还没搞清楚,但是人已经被关在监狱里太久了,这个时候也就只能来个取保候审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时间从哪天开始算起的 取保候审之期限应自取保候审决定书正式生效之时起算。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公安机关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则需在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并经其签字确认之后,方可执行该项决定。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及各级人民法院亦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须向涉嫌人员进行公布,并要求其本人签署确认。值得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地。若有违规行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会视情节轻重,分别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通常在被拘留后启动,但非硬性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若公安或检察院认为无需羁押嫌疑人,或嫌疑人及其律师提出合法申请,这些机关可授予取保候审权。这一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减少对嫌疑人日常生活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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