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怎么免于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怎么免于起诉 取得保释候审权限之后,是否真的可以获得免予起诉的待遇,着实需要全面深入地考虑众多复杂多变的因素。首要的,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就是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若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并未达到认为其属于犯罪行为的标准时,或许能够实现免予起诉的前途。与此同时,如果出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起诉情况,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过特赦令被免除了刑事处罚等等,同样有可能导致免予起诉的结果。 另外,倘若嫌疑犯在保释候审期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甚至展现出重大立功行为,亦将增大他们获得免予起诉的概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该如何办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共同颁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议题的相关规定,当行为人身处取保候审期间而再次触犯新罪名时,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以下处理:1、若行为人被怀疑重新引发犯罪活动,则执行机关需暂时保管行为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待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出炉后,方能决定是否予以没收;2、倘若行为人有蓄意再次犯罪之嫌,则执行机关有权立即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请着重留意,若行为人属于误打误撞重新引发犯罪,又或是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那执行机关便需将保证金归还给行为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多长可以结案 取保候审之期最长不可逾越十二个月。然而,取保候审的时长与结案之时间无有直接或必然之联系。事例是否能够结案,取决于诸多复杂因素,如事例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状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等多方面影响。通常来说,涉及到的事实简单的事例,或许可以在到期前完成审理,而涉及到复杂法律问题的事例,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将持续进行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事例已完成调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便可据此结案。然而,若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完成上述程序,则可能需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获得保释候审后,能否免予起诉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及法律规定。若情节轻微,未达犯罪标准,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诉情形,如超追诉时效或特赦,免诉可能。嫌疑犯在保释期间积极合作,立功表现,也可提高免诉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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