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债务侵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什么叫债务侵权 债务侵权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侵权之债意指:当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平等的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理权益遭受侵犯时,由此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所有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合理权益应受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从事侵犯此类权益的行为。侵权之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1)损害事实的实际存在。这一因素主要涉及到财产上的损失,但同时也涵盖了由人身伤害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诸如机会丧失等间接损失; (2)加害行为的非法性。此处所谓“正当执行职务”,并不被视为侵权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需有必然的因果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什么叫债务上限什么叫债务违约 在债务关系之中,享有敦促其债务人执行特定行为或者禁止执行特定行为的权力的人被称为债权人。 债务人,一般而言,是指依据法律、合约或契约的约定,在借贷关系中承担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责任的人。 简言之,债务人可视为购买方,相对应的债权人则可视为销售方。 债务人既可能为自然人,也可能为法人组织。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什么叫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指的是,当企业在开展债务重组事务时,由于做出妥协、变卖资产等诸多因素而造成的经济亏损。在法律领域,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根据其与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共识或者得到了法院裁定认可的重组方案,批准债务人更改债务条款的行为。在此类操作中,倘若债权人选择对债务人施予一定程度的宽慰,比如减少部分债务本金和利息,降低借贷利率等等,使最终收回的资金少于债权的账面价值,那么其中的差值便构成了债务重组损失。举例来说,原本应收取的债务总额为100万元,经过重组之后仅收回了80万元,那么这20万元的差额就被视为债务重组损失。只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这部分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予以扣除。然而,必须要注意妥善保存相关的重组协议、财务处理等关键性证据材料,以便于税务部门的审查。 债务侵权的法律定义是指当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构成侵权之债需满足:实际损害、加害行为非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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