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法院有权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法院有权执行吗 的确,法院具备全方位的权力来实施和执行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不仅可以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依法行使,而且在当事人或被告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被采纳和执行,从而保证他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会逃避相关的调查或审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会问什么问题 在涉嫌某种犯罪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着来自侦查官员的讯问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侦查官员通常会首先调查询问是否存在任何可疑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将相关的法律原则解释清楚,例如,若能如实地供出自身的罪行,则可以获得减刑或免除惩罚的机会。 在这个环节上,侦查官员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详细阐述有关其罪责或无辜的辩护,并就此提出相应的问题。 作为回应,犯罪嫌疑人必须秉持真实性的态度来回答侦查人员所提出来的所有问题。 然而,针对那些与案情无关的问题,嫌疑人民权保护赋予了他们拒绝开口解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法院全面实施取保候审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手段,可由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行使,或根据当事人、被告的法定条件采纳执行,避免其逃避调查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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