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37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拘留37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被羁押满37天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确实可行。在刑事拘留期间,若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便可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指出的是,被刑事拘留者并非必须等待满37天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实际上,只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当日即可申请取保候审。例如,向办案机构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被取保候审者身患严重疾病或已怀孕等情况,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拘留37天是否算刑事拘留了 在中国大陆地区,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执法行为,其期限为37日。这种做法主要用于公安机关针对涉嫌犯下严重罪行的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然而,当案件具有某些特殊情况时,经检察官批准后,拘留期限最多可以再延长至14天,累积起来总计可长达37天。这一切措施都是为了能够有效地开展刑事调查工作以及确保嫌疑人无法逃避应有的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什么 在刑事拘留达三十七天时,其进入批捕环节的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拘留满三十天之后,会向上方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提交初步的逮捕申请; 其次,人民检察院将针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资料进行深入的审查,以此判断是否适合批准逮捕; 最后,如果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该决定将由法定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进行执行。法律明文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七天。人民检察院须于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寻求批准逮捕文件起七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确实可行。刑事拘留期间,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向司法部门申请。被拘留者无需等待满37天,当日即可申请。如果是提交证据证明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等,公安机关通常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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