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广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广东公司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应对? 若贵公司擅自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关系,将依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若属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会督促公司恢复执行原有的工作合同时效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应有的双倍赔偿责任;若涉及无过失性辞退或是经济性裁员等情况,责成贵公司向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以示诚意;至于因过失性行为导致贵司解除合同的事件,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广东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公司裁员补偿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公司违法裁员,则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需注意,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广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在广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某员工在广东某公司工作5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5×5000=25000元。 广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视情况处理。如违法解除,应恢复合同或支付双倍赔偿。若因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裁员,应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过失性解除合同,需按法定程序处理,不得索赔。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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