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样算终结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样算终结了 "取保候审"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会自然终止: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得到了圆满的结果;判决得以执行;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法规而导致其依法收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这一期限届满时,如果没有获得延期批准或者未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的状态便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由哪个部门执行 取保候审一事由公安机关按规定执行,此举乃是鉴于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之后需进行强制措施调整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预防他们在侦查阶段、检察指控环节以及审判程序之中逃避应尽责任,因此,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保证文书,以保障拘传期间随时传唤到位,从而避免频繁的羁押或暂时性地解除对其实施的羁押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开庭会有律师吗 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自动确定开庭审理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出席。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规定,被告人有自主权来决定是否寻求律师的帮助以进行辩护。若是被告人对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或者事件的复杂性较高,那么寻求律师的协助无疑是明智之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协助被告人进行有力的辩护、以及与公诉机关就证据和法律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等等。倘若被告人未能聘请律师,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因此,是否需要律师参与庭审,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个人意愿及其所面临的具体案情。 "取保候审"在以下情况终止:案件审结、判决执行、期限届满或严重违规被收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期满未获延期或未采取其他措施,取保候审即自动终止。这确保了司法程序的时效性和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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