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既遂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的既遂要件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中,谋杀罪理应具备以下两个重要构成要素: 第一,行为人确实有实行抢劫的具体动作,即是指对于财产的所有人、保管者或是监护者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强行剥夺对方的财物。 其次,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必须已经切实获得了相关财产,或者虽然没有获得任何财物但是已经成功让其脱离原有的控制状态。倘若仅是开始实施抢劫行为,然而并未能如愿以偿,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既遂 1、在抢劫罪中,所涉及的法益范围颇为复杂,不仅涵盖了财产权益,而且还包括了人身安全方面的权益。 倘若行为人通过劫取财产或者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等方式,至少造成其中任何一种损害结果的出现,那么都可判定为抢劫罪既遂。 而没有实现成功抢劫并不意味着就肯定是抢劫未遂。 需要明确的是,犯罪既遂的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完成了一个具体犯罪构成的所有必要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区分抢劫罪既遂和未遂的关键,应该依据的是抢劫罪构成要素的基本性质,而非简单地以所谓的“抢劫所得金额是否达到预期”来作为判断标准。 2、从更深层次来看,抢劫罪这一法律规定所涵盖的犯罪构成特点,主要是对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权力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的双重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即针对人体健康所采取的侵害措施)和其最终目标行为(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都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 因为抢劫的手段往往伴随着暴力元素,因此在侵犯公众财产权的同时,必定会带给公民人身权严重的冲击,这两类行为相辅相成,彼此依存,不能轻易割裂开来。 综上可见,只要是有志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依赖暴力或暴力威胁开创路径的行为,无论这种行为是否顺利导致他人财物的被夺走或是人身受到了伤害,都可以直接认可为抢劫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怎么办 抢劫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一旦有胆实施此种犯罪行为,通常便已构成犯罪既遂。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抢劫罪的既未遂进行判断时,往往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复杂因素。若抢劫行为已然符合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素,如采取了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且成功获取了财物,那么便可视为犯罪既遂。反之,倘若已经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却因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夺取财物,此时一般将其定性为未遂。举个例子来讲,可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的情况便是,受害者全力抵抗或有人突如其来地予以制止,从而使得作案人员最终未能获取到财物。在面对每一个具体事件时,法官将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境与充分的证据,来断定事件到底属于既遂还是未遂。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未遂罪犯所作出的判决相较于既遂罪犯,通常会有所减轻。 抢劫犯罪中,谋杀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一是故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二是该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与抢劫行为紧密相关。这两个要素共同构成了谋杀罪在抢劫犯罪中的核心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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