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受理范围 |
解答 |
一、立案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是什么 立案所必备的条件,一般来说可归纳为以下两大核心要素: 首先,确实存在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事实上的犯罪事实。这里所指的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存在可能性的质疑或揣测,而是确凿无疑地掌握了能初步证明犯罪行为真实存在的相关资料或证据。这些材料需包含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手段以及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等关键信息。 其次,作为第二个条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换句,只有当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达到应受刑事处罚的标准时,才会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若犯罪情节微不足道、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殊情况下,通常不会进行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立案的条件包括实施条件和法律条件是怎样的 展开调查且证实存在犯罪嫌疑人和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是立案活动所需满足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同时,犯罪事件还需位于指定司法机关的管辖权限之内。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立案操作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犯罪构成要素至关重要。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的行为须符合刑法对各类具体罪行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立案的条件有什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须证实犯罪已发生,即对社会有不良影响或威胁安全的违法行为;其次,被告人应承担刑事责任;最后,案件须在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确保司法机关有权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一,确凿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及损失等证据;二,犯罪行为严重性达到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若犯罪情节轻微或已过追诉时效,通常不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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