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申请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行将届满之际,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等相关人员都有权向负责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关于续保的申请。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需要来决定是否批准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形式的申请文件,同时详细阐述申请续保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保证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保证义务,如因疏忽未尽到此项义务,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之中,对于保证人未能尽职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妥善处置。 若被担保人存在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而擅自脱离其居住地所在城市或乡村,或者在司法机关传唤之时未能够按时出庭,亦或是以任何形式阻挠证人进行证言,毁损、篡改证据抑或是串通口供等等违法行为,保证人均未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那么执行的公安机关有权通过自行裁决的方式,对保证人施加罚款处罚。 倘若情节严重至犯罪程度,应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对保证人实施罚款仅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作出相应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能从轻处理吗现在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并不能自动地导致量刑上的减轻。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供人身自由上的保障,同时保持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继续进行。至于是否能够获得从轻处罚的权利,则需要依据事例的综合性评价,包括犯罪的性质、行为损害的程度、给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被告人对于所犯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甚至还包括是否存在立功表现等诸多因素。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且其犯罪行为本身情节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那么在最终的量刑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确定性的结论,仍然需要根据整个事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取保候审期满前,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律师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续保。公安机关视案情决定是否批准延长。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续保原因及理由,以便公安机关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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