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解除了没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解除了没事吗 取缔保释候审即在特定情形下,消除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禁拘留的必要性,允许其可以在外部环境中等待审判的到来。 然而,这种情况并非等同于“无事可做”或者是已经“摆脱困境”。鉴于被取保候审者依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流程,例如参与法庭审理过程,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情况终结或案件当事人获得无罪确认,仅是一项刑事司法手段的变更方式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条件,我们必需详尽阐述如下几点:首先,(该情况)可能会遭到监管限制或是短期羁押等惩罚措施;其次,有可能需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期的惩罚,但只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控制手段,便可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再者,如果行为人拥有重大疾病或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孕妇以及正处在哺乳期的母亲,也同样可以得到相应庇护,从而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最后,一旦判刑期限已满,相关司法程序仍未终结,为了避免出现任何预料不到的后果,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关于取保候审的实际操作过程,具体如下:首先,需提交保证人的申请材料;其次,政法部门在接到申请之后,必须在限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最后,即使获得批准,仍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所列明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解除后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得以解除之后,一般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事件已经进行完充分的调查取证,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事实,此时警方就有可能将该事件转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或者选择撤销事件。如果事件被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指控,那么事件至此便告结束;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提出指控,那么他们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要求负责办理事件的机关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此外,他们也需要保证自己的通信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配合警方完成后续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个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确保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取缔保释候审在特定情况下免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禁,允许其在外部等待审判。但这不代表自由,仍需遵循法律参与审理,否则将承担后果。此举仅是司法手段的调整,非案件终结或无罪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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