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可拘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最长可拘多少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拘留时间为37日。具体包括了侦查机关在正式拘捕犯罪嫌疑之后的长达30天的拘留期限,以及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时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请求批准逮捕的7天逮捕审查周期。 然而,如遇案情极其复杂,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者,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方可将最长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十四日,自被监管者进入看守所以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的审核期限则设定为七日,此时间亦包含在这十四日内。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进行调整。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三十七天,同样,检察院的审核期限也设定为七日。在此期限内,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申请,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 在公安机关实际执行拘留行动中,必须派员出示拘留证明书,并且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明书上签字及按指纹。倘若被拘留者抗拒拘留,执法人员有权依法采用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戒具等手段。待拘留行为结束后,除非存在干扰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等特殊情况外,决定拘留的相关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所属单位拘留原因以及具体监管场所。 当公安机关在异地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被拘留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而后者亦应尽责予以配合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见面规定见面几次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对嫌疑人人造访的次数并未有明确且法定的限制。原则上来讲,律师可以依据事例的具体需求以及自身的工作进度来合理规划并及时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见面探望。通常来讲,为了更加全面地掌握事例的全貌,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援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律师往往会在侦查阶段多次与人犯进行接洽与交流。这些会面的主要目的包括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他们所拥有的各种权利、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等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每一次的会面都必须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以确保所有的会面行为都是合法且符合规范的。至于具体的会面时间和安排,则会受到事例复杂程度、侦查工作的推进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最长拘留时间为37日。这包括30天的侦查拘留和7天的逮捕审查期。特殊情况下,若案情复杂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上级部门批准,最长可延长至30天拘留。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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