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都要注意什么 在被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嫌疑犯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定: 首先,没有经过执行机构的许可,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区范围; 其次,如果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变更情况,务必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再次,严禁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同案犯进行串通勾结; 最后,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无论何时何地接到传唤要求,都应该随时准备好并且立即前往指定场所接受问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话需要找谁 关于取保候审,有关部门需在其许可下进行相应程序,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应机构的同意许可。 依据我国现行生效之《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以上各司法机构可依据案情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施强制传唤、取保候审亦或是监视居住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都快一年了没动静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倘若历经此间将近一年仍然没有新的动态出现,这可能源于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所涉事例错综复杂,调查核实工作尚待完善;或证人证言仍在收集整理以及审查核验过程当中。然而,一般而言,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当始终与当事人保持有效的信息互动。应当留意到,事例是否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抑或是依然停留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若对此类情况感到困惑不解,建议积极主动地与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事例最新进展的详细信息。同时,务必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避免因此而引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事例的终结,仍需耐心等待最终的处理决定。 在被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嫌疑犯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变更住址、工作、联系方式需及时汇报,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同案犯,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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