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强制刑事诉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强制刑事诉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并不能等同于刑罚。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满足一定条件且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担保人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情况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和审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多少天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不等。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 同样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限也不得超出六个月之久。 一旦发现被追诉人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达到了法定的上限,应即刻取消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被收监坐牢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后被收监执行实际服役的概率大小,主要取决于众多复杂而多样的因素。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代表着整个案情的终结。若犯罪者在此期间由于违反了相应规定,或在其后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过程中,被发现其犯下的罪行真实可靠,证据确凿,并且可能被处以实体刑罚,那么他们便存在被重新收押入狱的潜在风险。反之,若是犯罪情节轻微,罪犯具备明显的悔过之心,无再次违法乱纪之虞,并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住所地社区造成任何极其负面的影响等等,那么他们被判以缓期执行的可能性将会增加,进而避免了被收监的命运。因此,整体来说,我们需要全面深入地分析考量事例的性质特点、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危害性、所具有的证据情况以及嫌犯在受审期间的表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把握被判刑的范围和力度,进而来评估是否可能面临收监的结果。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不同于刑罚。在满足条件并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暂时恢复人身自由,不影响诉讼进程。此举旨在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配合案件调查和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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