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程序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程序 解除购房合同的退房流程详细解析 步骤一: 首先,您需向开发商递送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函。若经过开发商认可同意,那么接下来双方则需着手协商处理有关退还房屋、退还款项和赔偿损失等相关事宜。 然而,如开发商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解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您有权依法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解除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步骤二:购房合同被解除之后,您也可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一请求法院应对其给予支持。 步骤三:当开发商开始返还购房款项时,您应该将这些款项优先还给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在此过程中,如果开发商代为偿还了部分银行资金,您可将该部分款项从返还给您的款项中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解除购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关于解除已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慎重对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于买卖双方而言,一旦订立了购房合同,应当尽力维系,防止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毁约现象,从而避免可能带来的经济挥霍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其次,若是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迫不得已的原由不得不选择毁约,务必要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以便争取其理解并取得他们的谅解,当然,您也须按照当初订立的合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再次,在正式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之时,必须对该协议的失效日期、所涉合同的详细名称、编号及其需予解除的各个具体部分等事项作出明确定义,经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能奏效。 接着,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因外出旅居等个人原因,无法亲自抵达签署现场,在得到另一方充分认可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向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派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在此过程中,仍然需特别叮嘱对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去核实委托书的真实性,以免遭受欺诈而蒙受经济损失。 最后,如果双方在协商解决毁约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相关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且已有口头约定,那么,为确保自身权益得以保障,建议采取适当措施,例如保存录音文件、传真件等关键证据,以免日后若发生纠纷,能够借助这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遭侵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解除购房合同还能要回定金吗 一般来说,针对定金是否能够被追讨回来的问题,主要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境与条件。如果是由于无法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况,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达成签署,那么卖方就应该把已经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然而,假如是因为购买方自身的错误因素,例如未能按照预定支付房款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原因从而导致了合同的终止,那么他们通常不会有权利去要求卖方退回已经缴纳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出售方自己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例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移交房屋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导致了合同的结束,买方也就因此获得了向卖方索取双倍定金补偿的权利。综上所述,对于定金是否能够被退还的判断,需要从多角度综合审慎考虑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以及双方在合约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和行为。 首先,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履行合同。若开发商同意,则协商交接项目、退款及责任分配;若拒绝,则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其次,合同终止后,通知贷款银行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法院将提供支持。最后,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后,您有权优先返还银行资金,开发商可扣除已代偿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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