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劳动争议自愿原则是什么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解答

一、劳动争议自愿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领域中所遵循的“自愿”原则意味着在处理劳动争端之时,当事的劳资双方均享有自主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各种调解以及仲裁等法律程序义务的权利,同样,当事人亦有权力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调解协议所载明的条款与条件。举例而言,当雇员及用人单位共同面对劳动纠纷之际,两者都拥有权利去选择通过洽谈协商、调解甚至于仲裁等多种手段来解决问题;并且,在涉及调解的场合下,如人工智能所提议之解决方案,当事人亦可自由决定是否采纳并予以实施。在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此一原则秉持了对其意愿以及行为的充分尊重,赋予他们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强制原则是什么

劳动仲裁强制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一旦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必须受理;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一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双方都应服从,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原则体现了劳动仲裁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法律秩序的稳定。它确保了劳动争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长期得不到处理,对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通常按以下原则确定:

地域管辖方面,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级别管辖上,一般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但重大、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由中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确定管辖有助于明确案件的受理机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劳动争议遵循“自愿”原则,即劳资双方可自选是否参与调解、仲裁等程序,并决定接受调解条款。面对纠纷,双方有权选择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对于调解建议,如AI提出的方案,当事人可自由决定是否采纳。此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确保其在争议解决中的主导地位。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6: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