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确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怎样确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便向广大公众广泛集资或者通过变通手段实施此类行为,从而严重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安定秩序的犯罪行为。为了准确识别一个行为是否符合本罪名所界定的特性,我们需要紧紧围绕以下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思考与分析: 首先,行为主体是否通过各种途径将自身资金吸引至社会中的不特定人群之中。这里的“不特定对象”主要指缺乏特定范围及明确目的的广大公众群体。 其次,行为人是否公开承诺并保证能够在既定时间期限之内,通过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资产形式返还本金利息或者给予相应的投资回报收益。 此外,行为人进行吸纳资金的行为是否已经经过各个相关政府监管机构依法审查批准,或者是行为人仅仅借助了合法经营的名义而实质上却在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其所涉及的资金规模、吸纳范围、受众群体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多重因素,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怎样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从行为上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从对象上看,面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从数额上看,吸收存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后果上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需注意的是,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等因素有所差异。若有相关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三、怎样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方面,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使用诈骗方法”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集资款;“非法集资”指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是个人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在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来认定是否符合这些构成要件,以准确界定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相似犯罪的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金融监管法,未经授权向公众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关键:一,广泛吸收不特定公众资金;二,公开承诺回报;三,未经监管批准或借合法名义非法集资。司法实践需综合考量资金规模、范围、受众及经济损失,全面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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