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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债务由男方偿还可以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离婚债务由男方偿还可以吗

在涉及到离婚事件的财产分配时,男方负担全部债务的情形是完全可行的,然而这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若这些债务仅仅是男方个人原因所造成,而且未被使用于家庭生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说,这些债务并非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双方确实有权力协商由男方单独承担这部分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已经被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即便双方达成协议由男方负责偿还,债权人仍然拥有权利向夫妻双方索求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债权需要写清楚吗

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务必对相关债务债权事宜进行详细而准确的说明与处理。在这一过程中,清晰且明确地划分债务债权对于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倘若对此缺乏充分准备或没有明确标示,未来极有可能引发诸多纷争以及争端。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涉及到离婚事务时,夫妻双方应对共同所负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被各自分割,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清偿;如协商无果,则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这也就意味着,在离婚之时,双方必须就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最终的裁决。因此,详尽地列明债务债权情况,有助于避免双方在离婚之后因为债务问题再度发生冲突,从而有效保障了双方的生活质量及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债务债权是什么意思

在此,我们需要着重了解“离婚债务债权”这一概念,它主要涉及在夫妻关系解除之际,关于夫妻二人在外负债情况与对他方享有债权的事宜。当离婚成为不可避免的话题时,对于相应的债务处理,首要之事即是判断其法律性质,究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抑或是个人债务。而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开展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作出的决定所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的共同意志所导致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

至于债权问题,同样需要明确其归属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男方承担全部债务需满足特定条件,且遵循法律法规。若债务源于男方个人,未用于家庭或企业,且非夫妻共同意愿,双方可协商男方独担。但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即使协议男方偿还,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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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