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侦查次数会减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侦查次数会减少吗 在被批准接受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就此终止,有关机关仍需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调查以及审查等工作。一旦司法机关作出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检察机关在案件的侦查和起诉过程中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然而,如果案件在移交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认为证据尚显不足,他们有权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以进行补充侦查;若经审查认定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检察机关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对于那些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实际上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予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予以逮捕的人犯,如果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如何才能判无罪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侦查、起诉及审判机关,对于被刑事追究但尚未受到拘禁之保护的人员,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责令他们提交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从而确保能够随时随地到案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因此,在中国境内,取保候审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形式,被采取取保候审与有无被判决无罪并无必然联系,应根据案件的实际调查情况来决定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结束执行 取保候审的最长实施时长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构认为不再有追究刑事责任之必要、取保候审期满或者发现并无追究被取保候审被告刑事责任之法定依据的情形下,应依法解除对其进行的取保候审。当事例办案流程经侦查阶段得以顺利结案,然后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如经过检察机关认真审查认为无需提起公诉,同样需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此前的取保候审措施。随着法院最终判决的生效,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将自动解除。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执行终止与否,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审理进程以及司法机关的裁决结果。 取保候审获批后,案件调查并未结束。相关机关仍需深入侦查、调查及审查。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不影响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的正常进行。案件将按法定程序持续推进,确保法律公正与案件真相得以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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