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预售合同过期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开发商预售合同过期后如何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过期后的处理策略 持有逾期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应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买房合同时,若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 然而,在后续过程中,预售许可证过期,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丧失了预售资格。由于开发商并未失去预售资格,因此所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合法的,相应地,该合同也被认定为有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开发商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从事商品房预售业务之前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必须缴纳完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获得由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2.开发商应持有由政府审批核准的规划许可证;3.根据所提供的待售商品房的规模计算,开发商需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提高至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同时还需要已经确定具体的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日期;4.开发商需向所在地的县镇级政府住房保障机构提交预售申请,经过核实后,方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三、开发商预售合同违约金过高能否进行调整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内,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所制定的预售契约中的违约金比率过高,消费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对之进行合理的修正。根据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契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超过违约所造成的那部分损失时,有关当事人有权向本国各级法院或者具有同等权力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针对此项条款规定予以相应的扣减。在评估违约金是否过高这一问题上,通常会以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作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合同的执行状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如果您认为违约金的设定过高,那么您就有义务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违约金相对于实际损失来说确实超出了合理范围。此外,无论是法院还是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事例时,都会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始终秉持诚实守信的精神。因此,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整的具体幅度,都必须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涉及的证据材料来做出最终的判定。 持有逾期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应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买房合同时,若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然而,在后续过程中,预售许可证过期,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丧失了预售资格。由于开发商并未失去预售资格,因此所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合法的,相应地,该合同也被认定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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