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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55岁以上是多少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55岁以上是多少

工伤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和受害人年龄有关。55 周岁及以上劳动者,依伤残程度和地方法规计算,伤残等级越高赔偿越多。但具体赔付受多因素影响,如政策、经济状况等,部分地区 55 周岁以上距退休不足五年,补助金按比例递减。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就业补贴是自己找单位吗

工伤就业补贴并非您自行直接向用人单位寻求支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需要遵循如下步骤:首先,您须完成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其次,当相关程序结束后,您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由该单位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申报。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申报义务,您亦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就业补贴怎么算

在计算因工负伤导致的失业补贴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受伤程度所对应的伤残等级、员工所在地域的平均工资状况以及员工个人的薪资状况等等。通常而言,受伤程度越严重,所获得的补贴金额也就相应地越高。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若其本人主动提出与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雇主应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与年龄有关。对于55岁以上的劳动者,通常会根据伤残等级和所在地区的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但具体的赔偿数额会因地区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比如在某些地区,55岁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补助金会按一定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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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7: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