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定会告知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定会告知家属吗 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会对被刑事拘留者的亲属履行告知义务,24小时内通知直系亲属。若通知过程中遇到障碍,如联系不上或亲属涉危害安全犯罪,可暂缓通知。障碍消除后,应立即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一定证据确凿吗 刑事拘留非直接证明犯罪证据确凿,是紧急状态下防止嫌疑人逃逸、串供或再犯的手段。公安局依据初步线索和证据认为嫌疑人有犯罪可能,但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拘留执行需有证据支持,确保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一般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三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七天。对于重大犯罪嫌疑,如频繁作案或团伙犯罪,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刑事拘留旨在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是会告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如果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暂时可以不通知,不过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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