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工伤医疗费用谁来报销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报工伤医疗费用谁来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的申报及承担责任主体 在进行员工工伤申报的过程中,医疗费用便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预先支付;若是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足额缴纳了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在经过正式确认属于工伤事故之后,一般的情况下这部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报销;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章制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发生这种情况时,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报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放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材料,以确保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正常发放。 三、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由谁承担报销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报销。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总之,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工伤申报时,医疗费用可由单位或劳动者先行支付。若单位已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经确认为工伤后,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则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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