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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抓走人最多关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公安局抓走人最多关几天

公安局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最长为几天

在公安机关所接收到的刑事案件中,按照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14天。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

此外,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公安局抓人后调查期限最多为几天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为三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如果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不需要逮捕的,会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拘留。整个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公安局传唤最长时间能持续多久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传唤时间规定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在被传唤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但针对重大嫌疑人,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者,拘留可延长至37天。若需进一步逮捕,公安机关需在拘留期满前三日内,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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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