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不放人意味着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30天不放人意味着啥 被刑事拘留30天后仍未被释放,可能暗示着什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满37日仍未获释时,通常意味着其已被正式批捕。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上限为37天,且该期限包括了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3天没消息了咋办 刑事拘留三天仍无消息,应如何应对 倘若符合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社会危害性增大;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应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上即为关于“刑事拘留十天后该如何应对”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刑事拘留30天在哪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人员将被安置在本地看守所进行拘禁。刑事拘留亦称为预行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对那些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临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收监至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除了聘请的律师外,无人能够进行探访,但是,相关食品及生活费用的供给是允许的。亲属需等待案件判决并生效后方能进行探望。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羁押过程中包含了三个重要阶段,分别为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自立案侦查阶段起,便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刑事拘留30天后仍未被释放,可能意味着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正式批捕。因为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7天,包括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和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间。超过30天仍未释放,很可能是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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