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吗 在进行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是能够与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这里提及的“取保候审”,是指国家下达司法机关指令后,该机构会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确保他们不会有任何试图逃离或妨碍相关案件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行为,同时也需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受审。在此期间,只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被取保候审者便可与家人保持正常的日常交往。然而,仍需遵循以下几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如果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过程;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亦不得与同案犯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时候交的保证金是否还能要回来 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取保候审指的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针对那些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被判处拘役徒刑,为了防止当事人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通过要求其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签订相应的保证书,确保能够随时应讯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只要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时,当事人只需要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文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就可以前往相关的银行机构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取保候审制度的启动时间从决定实施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刑事法律程序,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查之后,如果认为符合条件的,才会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自决定宣布的那一天起,就标志着取保候审的正式开始。然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没有期限限制,其上限最长不能超过整整十二个月。在这段时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定义务和监管要求,如未经司法机关允许,不得随意离开自己所在的市县范围等。一旦有人在这方面违反了规定,那么他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立即取消,甚至面临重新收监的风险。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可与家人共同生活,但需遵守规定。需确保不逃离、不妨碍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并随时接受传唤。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住址、工作等需及时汇报,立即响应传讯,不干扰证人作证,不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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