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一年多了还可以打官司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一年多了还可以打官司吗 关于终止工伤诉讼的时机,这取决于多种实际情形的综合考虑。通常来讲,劳动者应当在职业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周年之内递交工伤认定申请。然而,若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而难以按期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延误的时间段则不会计入这一整年之中。在此基础之上,假如已顺利完成了工伤认定工作,仅仅因赔偿事项而面临仲裁或起诉,原则上来讲都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获得赔偿?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待遇支付决定。如果单位与工伤职工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可按约定时间获得赔偿;若双方存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庭一般应在45日内作出裁决,裁决生效后单位应按裁决履行赔偿义务;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二审审限为3个月。所以,从工伤认定到最终获得赔偿,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月甚至一年多时间,具体时长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 三、工伤赔偿过了一年还能通过法律途径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申请时效为一年。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等。 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如果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赔偿,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若有合理理由且未超过诉讼时效,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身权益。 工伤一年多后是否可以打官司,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一年期限内。如果已经完成工伤认定,只是就赔偿等问题打官司,通常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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