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单位怎么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辞职后单位怎么补偿 员工自行离职,单位一般无责。但单位违法致员工离职,如未保障工作安全等,需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长,满一年付一月工资,超六月算一年,不足六月付半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后社保如何进行转移 辞职后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首先,在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此凭证提交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后,会将你的社保关系转出,并将缴费记录等信息打包邮寄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相关信息后,会为你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将你的社保账户合并,确保你的社保权益连续。需注意,各地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辞职后社保缴纳问题怎么解决 辞职后社保缴纳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若短期内未找到新工作,可自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费用。也可选择由原单位继续代缴,但这需与原单位协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新单位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0天内)为你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期间社保缴纳由新单位负责。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可能会导致社保缴费中断,影响相关社保待遇享受。总之,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方式,以保障自身权益。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无需给予补偿。但如果单位存在以下违法情形导致员工辞职的,单位需要补偿: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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