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辞退生病员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辞退生病员工吗 如果雇员正在遭受疾病困扰并处于法定医疗期间,那么用人单位便无法利用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来解聘这位雇员,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当员工出现如下任一种情形时,尽管可能处于医疗期间之内,用人单位仍然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 首先,员工在同一时间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且这一情况已对于本单位的事务处理产生了严重影响,或是尽管用人单位已经表达了担忧,但员工依然毫不悔改; 其次,员工行为严重渎职,甚至营私舞弊,导致用人单位遭受到重大损失; 再者,在试用期间相关证据显示该员工并不符合招聘时设定的条件;接着是接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然后是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最后则是由于员工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原始劳动合同或修改后的劳动合同,从而令劳动合同变得无效。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选择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而当员工表示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原有劳动合同已无法执行时,用人单位则需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员工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否可视为工伤 员工在正常下班时间内遭受了并非因其自身主要过失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可能会被视为工伤事故。 然而,这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即交通事故必须发生于员工下班回家的途中;若员工在下班后处理与其无关的个人事务或其他事宜时遭受车祸,那么此种情况将不被视为工伤事故。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定义与判定准则,这些标准都严格要求受伤的原因与从事的工作之间存在关联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下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 若员工在下班途中意外摔伤并不符合工伤范畴。依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四个特定前提: 首先,须是非擅自离岗或早退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 其次,必须是通勤路线的必经之地中所遭遇的车祸; 再次,工伤职工自身无任何过失甚至在事故中属非主要责任人; 最后,该交通事故必须源于机动车辆启动并引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患病且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随意辞退。但员工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欺诈、威胁签订劳动合同,或同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影响工作等,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如企业非法解雇,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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