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几天无罪 刑事拘留仅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代表当事人即为犯罪者。在刑事案件中,被采取刑事拘留的人并不必然有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如遇特殊情形则可延长至四天;若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最多可延长至三十日。然而,最后是否构成犯罪仍需通过严格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司法程序予以判定。倘若经过上述程序后,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有罪,那么此人便会被认定为无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几天能判 刑事拘留是强制保全手段,不是判刑依据和期限标准。从拘留到判罪时间不一,短数月长超一年,取决于案件复杂度和证据搜集。案件简单证据足审判快,复杂牵涉多或证据不足则耗时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几天立案 刑拘结束后,一般在三日内提交审查批捕申请,特定情形可延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可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刑拘期限不能决定案件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拘留就一定有罪。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0日。但最终是否有罪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法定程序来确定。如果经过这些程序,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就会被判定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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