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被逼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被逼供 刑事拘留并非逼迫招供。 顾名思义,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针对各自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全面展开调查并在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紧急情况下,为应对现行犯罪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的人员,所采用的临时性地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合法且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可以顺畅进行,以及防止犯罪嫌疑人实施逃脱、销毁证据或展开进一步犯罪行为等破坏行为。 而逼迫招供则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口供,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二、刑事拘留后是否存在逼供现象 在正规的司法程序中,一般不会存在逼供现象。我国法律严格禁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都有相应的规定和监督机制来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有逼供等违法行为,当事人或其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诉、控告,相关部门也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当然,个别情况下可能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违规操作的情况,但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不能代表整个司法体系的运作。总体而言,我国的司法制度在不断完善和进步,致力于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权。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能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等。这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利于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但会见也需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内进行,以维护看守所的秩序和安全。 刑事拘留非逼供手段,系公安、检察院依法对受理案件遇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畅,防逃匿、毁证或再犯。 逼供则属违法,严重违背法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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