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晚上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晚上放人吗 关于取保候审人员被解除羁押的具体时间,目前并无硬性规定必须是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这主要取决于案情的复杂程度、司法机关内部的办事流程以及相关审批程序所处的进展阶段等诸多因素。通常来讲,只要取保候审的相关批准手续得到圆满办理,相关机构将会尽早地着手为当事人进行解困,以最大限度维护其公民权利和利益。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的存在,可能会导致解除羁押的时间出现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属于哪个阶段 取保候审的提出及执行,当事人可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进行选择与运用。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无需继续羁押,如确定其状况适宜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则可依规作出相应决定;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亦有权力决定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同样地,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也可以依法做出取保候审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开庭宣判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通常情况下都允许参与者出席法庭进行审判。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它并不代表着案件的最终结果或者嫌疑人必定无罪。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地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审查以及提起公诉等环节。若案件的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举行公开的庭审活动,并依据这些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放人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在白天或者晚上。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审批进度等多种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取保候审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部门会尽快安排放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客观情况导致放人的时间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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