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和保证是连带担保具体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抵押和保证是连带担保具体规定是什么 抵押和保证之连带担保的相关具体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乃连带责任之代名词,系指债务人为确保其债务可依约履行,透过将特定之财物交付予债权人,当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拥有请求折现或通过出售、拍卖上述转让财产之方式,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抵押和保证作为连带担保有哪些具体规定? 抵押和保证作为连带担保有以下规定: 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可向抵押人或保证人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抵押方面,抵押物可用于清偿债务,若抵押物处置后仍不足以清偿,剩余债务仍由债务人承担,保证人需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面,保证人需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全部债务。 需注意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较重,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同时,法律对抵押和保证的设立、登记等有具体要求,如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抵押与保证为连带担保的法律细则是什么 抵押与保证为连带担保时,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获清偿时,可选择向抵押人主张抵押权,或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也可同时主张。 从法律细则看,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这种连带担保关系中,债权人享有较大的权利保障,而抵押人和保证人的责任也较为明确和严格,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可能的纠纷。 抵押担保是连带责任的一种形式,债务人通过交付特定财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若债务人未按约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折现或出售、拍卖该财产以优先受偿。这些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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