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转移房产别人名下有责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恶意转移房产别人名下有责任吗 恶意转让房产至他人名下的责任界定 恶意转移财产乃是一种触犯法律的严重行为,会承受相应法定责任之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对于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倘若当事人具有履行之能力却采取拒绝履行的方式,且其情节严重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严厉刑事处罚的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恶意转让房产给他人名下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恶意转让房产给他人名下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转让行为无效,财产应恢复至转让前状态。受让人可能需返还房产,转让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因该转让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等。 同时,若转让人在转让房产时,明知自身对该房产负有债务等义务,却故意转让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恶意转让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三、恶意转让房产给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恶意转让房产给他人可能构成犯罪。若在债务纠纷等情况下,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损害债权人利益,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这种情况下,转让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此外,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恶意转让房产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可能构成贪污罪;若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房产非法占为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总之,恶意转让房产给他人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恶意转让房产至他人名下违反法律规定,应负法律责任。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事人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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