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人是谁的名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强制执行申请人是谁的名字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通常指在有效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享有权益的一方。 例如,在民事诉讼中获胜的原告,或者在具有支付性质的公证债权文书中被明确赋予债权的一方等。 换言之,便是那些通过司法程序被判定具备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权力,然而对方尚未主动履行,因此需向法院提出请求以强制执行的当事人。 在实际事例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确认何人有权担任强制执行的申请人。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交到法院多久能执行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提交法院后的执行时间 在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之后,执行期限的确切长短需依据各种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此类案件通常应在立案日起六个月之内予以执结; (2)对于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要求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执行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填的收款账户将来能更改吗 执行申请书中填写的收款账户未来是否能变更 确实如此,强制执行申请事项是可以被修改的。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当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后,人民法院将依照申请书所列明的具体要求展开后续程序性的处置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在探讨强制执行申请人是谁的名字时,我们知道这在不同的法律情形下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民事债务纠纷中,如果是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那么申请人就是债权人的名字。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等义务,债权人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强制执行。而在涉及抚养费、赡养费等家庭纠纷判决执行的情况下,相应的有权获得抚养费、赡养费的一方可以作为申请人。如果您对强制执行申请人在特定法律关系下的资格判定、申请流程或者相关权益维护有疑问,比如在复杂的合同纠纷或者遗产继承纠纷中如何确定申请人是谁的名字等情况,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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