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检察院可以刑事拘留吗 在法律规定中,检察机构并不能直接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通常情况下,这项权力被交给了公安机关进行履行。 然而存在特例,即在由检察院自行展开调查侦破的案件里,检察院对可能涉及犯罪的嫌疑人有权利进行决定性的拘留行动。 检察院采取这种逮捕措施往往是为了应对在侦查过程中所出现的紧急情况。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检察院做出拘留决定时,相关的执行工作并不再由检察院负责,而是必须移交给公安机关来完成。 在此类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遵照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同时,拘留的时间普遍较短暂,一般为期14天之内,如遇特殊情况则最长可延长至37天。 因此可以说,尽管检察院自身拥有特定自侦案件中的拘留权,但是其实施仍然要依赖于公安机关的配合和执行力度。 二、检察院可以管辖除14个罪名之外的案件吗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是否可以管辖除了14个罪名之外的其他案件? 负责处理的14项罪行分别为:非法拘留、非法搜查、刑讯逼供、强制获取证据、虐待被监管人员、滥用权力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故意偏袒和包庇、不正当处理民事和行政纠纷的案件、选举枉法罪、判决执行失误错罪、审判权滥用以处罚和决定滥用权力罪、擅自放走羁押中的囚犯、由于疏忽而导致正在被关押的人员逃脱罪、对违法者随意宽大处理或缩短刑期、假释、因疏忽而暂时将囚犯监外执行罪。 此外,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在审理特定类型的案件时侦查涉及利用职务优势进行非法拘留、刑讯逼供等总共14项罪行的犯罪行为。 在此过程中,如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以职权实施这些侵扰公民权益、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可交由设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调查并提起公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三、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吗 检察院能否直接受理特定案件 若发现商品与实物不符,消费者可通过拨打电话方式进行投诉,亦或是与卖家进行理性而客观的协商;若是协商无果,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将会把这种情况上报给工商行政管理局。 然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卖家的不当行径展开广泛深入的调查,随之采取相关的行政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消费者还可前往法院向卖家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全面、合法的赔偿包括了精神损失费等等在内的所有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在探讨检察院是否可以刑事拘留时,我们知道检察院在特定情形下是拥有这项权力的。比如在自侦案件中,当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等社会危险性时,检察院就能决定刑事拘留。然而这只是这个问题的一部分。与之相关的还有,检察院刑事拘留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刑事拘留期间有哪些权利等重要问题。如果您对检察院刑事拘留相关的这些问题或者其他细节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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