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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羁押属于刑事处罚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看守所羁押属于刑事处罚吗

关押于看守所并不是一种刑事处罚形式。

刑事处罚乃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犯罪者施加的惩罚手段,具体包括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别。

主刑涵盖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五个种类,而附加刑则包含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四项内容。

关押于看守所在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本质上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平稳有序推进,防止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更改证词,亦或是销毁关键证据等行为的发生。

因此,关押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不代表着最终的刑事处罚结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关押期间可以作为刑期的折抵部分。

例如,对于被判以管制刑罚的罪犯,每一天的关押时间可折抵为刑期两天;而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每一天的关押时间可折抵为刑期一天。

二、看守所羁押期间检察院提审认罪怎么处罚

看守所羁押期间,若检察机关启动提审程序并被告认罪,将如何进行惩处? 若犯罪嫌疑人于监视居住期间主动承认罪行,检察机关将对此展开深入审查,符合事实真相者可酌情予以从宽处置。

而在法庭审判中自行认罪的被告人,则需依据其所犯之罪的性质、情节轻重、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对基准刑进行相应调整,减幅可达10%以下,但依法认定为自首或坦白的情形不在此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三、看守所羁押多久

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制,看守所的羁押期限一般为十个自然日内;在特殊情形之下,可以延长至十四个自然日; 然而,其上限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

就公安机关而言,对于被拘留者,若经认定需行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假如遭遇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至四个自然日。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申请期限还可以再延长到三十个自然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看守所羁押并不属于刑事处罚。看守所羁押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与看守所羁押相关的,我们还得关注羁押期限的问题,超期羁押是违法的,这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保障。另外,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需要重视,例如合法的会见权、申诉权等。如果您对看守所羁押相关的更多细节,如如何判断羁押是否合法、羁押期间遇到侵权如何维权等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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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