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算是有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算是有罪了吗 刑事拘留这一举措并不代表该嫌疑人已被认定为罪犯。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对所接手的刑事案件在调查取证期间,遇到相关法定紧急情况下,根据现行违法行为者或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状况而实行的暂时性肌肉神经功能障碍的审核标准。 此项措施实质上仅是对罪行调查工作进行有效保障的一种严密控制手段。 那些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员仅仅是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然而完成对其罪过与否的确证,还需历经严谨复杂的司法程序,涵盖了调查取证、审理检控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全凭细致入微的证据搜集及合法的法律规定作为判断依据。 终局性的答案只待法院依据完备且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后,并做出确切的有罪判决结果,才能对一位人士是否真的构成犯罪给予盖棺定论的结论。 二、刑事拘留算不算受过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拘留并非刑事惩处的方式。 刑事拘留仅作为一项为了协助调查案件而短时间内暂时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刑事处罚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裁定,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罚款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警方有权对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嫌疑性的人员实施先行拘留,但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一)该人士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或是犯罪后立刻被察觉到的; (二)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者直接证实其罪行; (三)在其住所或周边场所找到犯罪证据; (四)在犯罪之后试图选择自杀、逃离现场或逃避司法追责; (五)有摧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危害社会秩序之虞的; (六)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其他身份信息的; (七)存在跨区域作案、频繁作案、团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算逮捕吗 刑事拘留与逮捕之辨析 实际上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改变。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遭到刑事拘留之后,一旦其身份由拘留转为逮捕,那么他就有必要在被捕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接受审讯盘查。 此外,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当初采取逮捕措施并不恰当,那么必须立即将其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在此期间,检察院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当我们探讨刑事拘留算是有罪了吗这个问题时,要明确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有罪。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在被刑事拘留之后,案件还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而与之相关的,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做什么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家属往往想要知道如何为被拘留者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是否能聘请律师介入等。还有被刑事拘留后证据不足怎么办,是会释放还是继续侦查。如果您对这些刑事拘留相关的后续疑问还存在疑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