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什么原则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什么原则 我国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秉持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是依法处理的原则,这意味着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所有处理劳动争议的行为和决策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我们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保障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此外,我们还遵循了及时处理的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应尽快得到妥善解决,避免因长期拖延而对当事人的权益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劳动仲裁管辖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管辖主要依据属地管辖原则确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外,多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我国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实行什么原则 我国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实行“一裁两审”原则。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一方不服可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衔接机制旨在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高劳动争议解决效率,同时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要注意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与诉讼衔接上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依法处理,确保所有行为和决策均合法合规;二是公平正义,保障双方权益平等,以公正态度裁决;三是及时处理,力求迅速解决争议,避免拖延损害当事人权益及社会稳定。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系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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