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保释要怎么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监外保释要怎么申请 “监外保释”即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中,重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成年家属或律师可向检控方(检察院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取保候审理由,如身体不佳、女性在妊娠期或哺乳期等。检控方收到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以保障人员安全和司法公正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外执行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监外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且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其二,罪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其三,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同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申请时需由罪犯所在监区或分监区全体警察会议讨论通过,报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由监狱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整个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以确保监外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监外执行保释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保释即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罪犯需具备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罪犯本人或其近亲属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等。执行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罪犯病情等情况的核实。若符合条件,执行机关将提出书面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决定批准的,会制作决定书并送达执行机关,由执行机关通知罪犯和原判人民法院。若不予批准,也会书面说明理由。 监外保释一般指的是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当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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