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手段,其适用之基本原则与规范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之行为人,该方式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即表明在犯罪性质上罪行或许相对轻微,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也相对较低。 其次,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当事人,如果能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而避免其产生新的社会风险,那麼这种情形下取保候审无疑是更为适宜和可行的选择。比如,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若在以往的生活中具备良好的品行记录,且无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那么便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 此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证明她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威胁,那么同样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的方法进行处理。 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时,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有保证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时,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是多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通常为一千元以上。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但如果违反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取保候审适用于罪行轻微、可能判轻刑者,或能防新风险、品行良好者,及重病、孕产等特殊人群,确保不威胁社会。同时,羁押期满未结案时,为保诉讼进行,亦可适用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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