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谅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谅解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无社会危险性、健康状况特殊或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的被告人。尽管受害方的谅解有助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它并非法定必要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未获谅解,被告人仍有权申请并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能否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后有可能撤销案件。若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可撤销案件。但需注意,若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案件也不再继续追究。总之,能否撤销案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三、取保候审后是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免除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如果经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和审判,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犯罪,那么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被判处刑罚等。 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就可能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取保候审后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最终认定来确定。 取保候审在法律上并不必然要求取得对方谅解。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然而,在一些案件中,如果取得对方谅解,可能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和审批产生积极影响,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相对降低。但未取得对方谅解,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也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总之,对方谅解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必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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