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被继承人死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了遗嘱,就应按照遗嘱来分割遗产。但首先必须保证遗嘱有效。在我国要想遗嘱有效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订立。那么,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订立遗嘱后,遗嘱人是可以变更遗嘱的,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知道了。 一、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遗嘱形式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A、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B、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C、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二、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按原立遗嘱方式进行。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以与设立该遗嘱相同的方式进行,如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变更时仍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用其他方式的新立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A、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因其效力相等,因此它们之间可以用任何一种新设立的遗嘱来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B、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此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采用公证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希望对大家处理遗嘱问题有所帮助。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想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公证机关去变更或者撤销后再订立新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效力决定着您是否能继承到遗产,因此,如果遗嘱人订立了多份遗嘱,您最好请专业律师帮您看看哪份遗嘱有效,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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