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有效,没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有效,没签字有效吗 在这样的特定场景中,这份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法律层面上,借助于签署授权章来赋予一份约定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大多数商业往来所采取的常用做法之一。 然而,如果仅仅凭借加盖公章这一行为,却未附带任何签名,那便不能满足协议双方在合同签订时设定的生效标准。 然而,若存在其他相关的、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协议双方已经顺利地履行了原先合同中所规定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或者说,协议双方对于这个合同最终究竟能否具有有效约束力有着各自另外的约定或共识,那么这份合同在理论上依然存在着被司法体系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可能性。 二、合同中约定的地方不是合同双方所在地可以吗 关于合同中约定签署地点的合法性探讨 关于正式签署合约时是否需要清晰注明签订地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知道这样做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有几个原因助您理解其重要性: 首先,如果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这份合同出现任何纷争,那么具有明显的签订地将有助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快速准确地确定与之相关的事实和情况。 换言之,它能够极大地方便法院进行案件审理; 其次,这对于确定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也非常关键。 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最适合他们的管辖地,涵盖了合同签署地、合同执行地、标的货物存储地、债务人所在地以及债权人所在地等多种可能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严格的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可以自行协商并决定将争议提交被告住所地、合同执行地、合同签订地、债权人住所地还是标的货物存储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但是必须遵守该法律中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如果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并且其中的合同约定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不相符合,那么人民法院会判定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签订地,作为该合同的最终签订地。 如果该合同并未约定确切的签订地,而双方当事人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完成签字或盖章,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判定 最后完成签字或盖章动作的那个地点为最终的合同签订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中约定的商品价格是否含税? 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价格是否包含税费? 一般情况下,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了相关税费。 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并未被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而其他税种则属于价内税,除非在签订合同时有特殊说明,否则都是纳入合同价款之内的。 然而,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有特殊的约定另当别论。 依照我过现行的法律法规,所有的商业行为都必须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 因此,合同本身便可视为一项商务交易,而发票则作为交易完成后的重要凭证,其应具备税务机关核发的正式发票资格,这也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合同价款所涵盖的已包含相应税费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探讨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有效,没签字是否有效的时候,我们要知道这背后还涉及到其他相关的复杂情况。比如虽然没签字,但如果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那么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又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有盖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据,也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如果您正在面临合同效力认定的困扰,或者对合同相关的法律细节存在疑问,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争议解决方式等与合同效力相关的问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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