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退款的贪污罪怎样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已退款的贪污罪怎样判 对于已经获得退款的贪污罪罪犯而言,如何进行法律裁决需依据其退款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特定条件。 若贪污者在接受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真心悔过、积极退还赃款,同时还能有效地防止或减少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根据该法条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可以给予其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若贪污数额极为庞大,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则根据第三项的规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倘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将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再有减刑或假释的机会。 具体的法律裁决必须结合贪污者的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款金额及其对损害结果的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贪污者的退款金额较大,且存在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利因素,法院或许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反之,若退款金额较少,且贪污者不具备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法院可能会依照贪污罪的基本刑罚标准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已退款的贪污罪会免于刑事处罚吗 已退款的贪污罪不一定会免于刑事处罚。贪污罪是严重的职务犯罪,即使退赃退款,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贪污数额较小且退赃积极,同时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有可能适用缓刑等较轻刑罚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但如果贪污数额巨大,即便退款也难以完全免除刑事处罚,只是在量刑时会考虑退赃因素而适当从轻。 总之,退赃退款只是量刑时的一个情节,具体是否免于刑事处罚要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司法实践进行判定。 三、已退款的受贿罪怎样量刑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退款的情况在量刑时会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 一般来说,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已退款表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仍需综合考虑受贿的数额、情节、退赃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最终的量刑结果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贪污罪犯如在公诉前主动退款并有效减少损害,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但巨额贪污可能导致十年以上徒刑至无期徒刑,严重者死刑缓期执行后可转为终身监禁。判决需综合考量退款金额、悔罪表现等因素。退款多且有其他有利条件者可能获从轻处罚,否则按基本刑罚量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