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逮捕阶段可以阅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审查逮捕阶段可以阅卷吗 在审查逮捕这一司法程序中,律师通常无法直接接触案件相关的书面档案资料(简称“阅卷”)。 通常情况下,审查逮捕是由承担审查职能的检察院针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特定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评估,进而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司法环节。 在此期间,案件的主要证据材料及其他关联信息尚处于侦查机关的审讯调查过程之中,尚未完成必要且完备的整理归纳并最终形成定稿的正式卷宗。 一般来说,当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时,律师方可依法享有查阅相关卷宗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审查逮捕这一关键的司法环节里,身为辩护律师的您仍然能够有权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法律争议意见,详细阐明您认为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不应被批准逮捕的具体原因与支持这种观点的法律依据。 二、审查逮捕阶段取保候审多久可以起诉 审查逮捕环节后,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多久才能够进行起诉? 并未设定确切的时限。 只要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侦查工作,并且相关部门确认获取到的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证明该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应当依法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三、审查逮捕阶段做完笔录之后后面还会叫你吗 审查逮捕阶段完成笔录后,后续是否会继续传唤您 倘若阁下收到了来自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传唤通知函,那么您有责任按照该警署所规定的时间和日期如实前往接受讯问。 假设阁下已经抵达公安机关并完成了相关的口供记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您将不再接收到其他的重复传唤通知,同时也无需再次踏入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事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若阁下在第一次的口供过程中提供了错误或者不完全的信息,政府调查人员可能会决定再次传唤阁下去往公安机关,以期获得更为全面的信息。 此外,假如阁下被怀疑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指控,公安机关亦有可能要求阁下重新进行口供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在探讨审查逮捕阶段可以阅卷吗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这一阶段阅卷存在诸多限制和特殊情况。这一阶段主要是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与之相关的是,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虽然不能完全像在审查起诉阶段那样自由阅卷,但也有一定的权利介入,比如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意见等。同时,这个阶段的证据审查对后续的诉讼进程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您对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据获取、律师权利或者如何更好地应对这一阶段的法律事务等与审查逮捕阶段相关的问题仍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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